2026年秋季前后,學術期刊對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披露與AIGC檢測的要求繼續收緊和細化。對準備投稿的青年研究者,當前最需要確認的不是非官方渠道流傳的單一“AI率”數字,而是目標期刊官方最新投稿須知中關于披露范圍、共同作者責任和補充材料的具體條款。近期公開資訊顯示,Elsevier等出版機構已進一步明確人工智能輔助寫作、語言潤色、參考文獻、科研圖片及使用聲明等環節的要求;部分期刊將未如實披露視同隱瞞,相關處理往往重于檢測數值本身。本文所述政策類公開資料檢索時間為近一個月內,具體執行必須以各期刊、出版社官方頁面的最新版本為準,不得把歷史文件、經驗帖或未經驗證消息當作現行規則。
自查第一步:判斷是否需要披露、披露什么
投稿前宜對照稿件實際使用情況,逐項區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介入的環節。常見情形包括語言潤色與語法校對、段落或文獻綜述起草、方法與結果表述改寫、數據分析或代碼輔助、圖表與科研圖片生成或修改,以及參考文獻推薦與格式整理。公開政策中的共性要求相對穩定:人工智能工具不得列為作者或合著者;涉及實質內容生成、圖像生成或可能影響可重復性的使用,通常需要披露。純語言潤色是否豁免,各出版社并不統一,只能以當期官方說明為準,不能由一種期刊的做法類推到另一種期刊。
參考文獻屬于高風險環節。若由生成式工具直接給出條目,可能出現無法核驗或不存在的文獻。即便事后補寫聲明,引用不實仍可能構成學術規范問題。因此,自查不僅要確認“是否使用”,還要確認“產出是否已經由作者逐條核對原文與出處”。
關于AIGC檢測,近期公開討論提到部分北大核心、CSSCI及SCI來源期刊強化相關篩查,但檢測工具、閾值和超標后的處置方式因刊而異,且可能調整。作者不宜依據非官方匯總中的固定百分比判斷能否投稿,而應查閱目標期刊當期作者指南或投稿須知中的檢測與聲明條款。
自查第二步:落實共同作者責任與記錄留存
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聲明通常由全體作者共同承擔責任,通訊作者往往還須在投稿系統中確認信息真實、完整。一人使用、其余作者不知情,并不能當然免除后續責任。投稿前應確認:所有作者已知曉使用了哪些工具、用于哪些環節、哪些內容已經人工核驗;稿件中未將人工智能列為作者;通訊作者能夠說明聲明文本與實際使用是否一致。
留存記錄是配套動作。公開規范討論普遍要求或建議保留工具名稱、版本、使用場景和人工核驗過程,以便編輯部問詢或提交補充材料時能夠對應說明。沒有記錄并不自動等于學術不端,但在“未按要求披露或無法說明使用情況”被部分規定視為規范問題的背景下,記錄缺失會放大風險。
自查第三步:核對聲明位置、投稿勾選與補充材料
披露位置因期刊而異,常見安排包括方法部分、致謝、專門的人工智能使用聲明、封面信以及投稿系統勾選項。聲明內容一般需寫明工具名稱與版本、使用場景與具體作用,并說明作者已對輸出進行核驗、對文稿的科學性與原創性負責。補充材料可能涉及圖片生成說明、數據處理過程說明,或編輯部要求的檢測材料,項目清單以官方要求為準,不宜套用來源不明的“萬能模板”。
完成上述核對后,仍宜在投稿當日復查一次官方頁面。政策更新往往快于個人經驗,某一時期有效的表述,到截稿或返修時可能已經改寫。
不披露可能帶來的規范風險
根據近期公開資訊,主要風險通常不在“使用過生成式人工智能”本身,而在“該披露而未披露、政策禁止卻使用、聲明與事實不符”。可能后果包括退稿、要求補正聲明、啟動學術不端調查,以及已發表論文被撤稿。把未披露理解為“只要檢測未提示就沒有問題”,與當前期刊政策并不相符。
一項覆蓋數百萬篇論文的公開分析還顯示,盡管約七成期刊已出臺某種形式的人工智能政策,明確披露使用的論文比例仍很低。對青年研究者而言,不能把“多數已發表論文未寫聲明”當作自身可以不披露的依據。作者完成自查后,仍應以目標期刊官方最新文件為唯一執行標準;非官方博客、經驗帖和所謂內部傳聞中的閾值、處罰清單或“可以過關”說法,均不能替代正式投稿須知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