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7月9日,中國社會科學院印發《人工智能輔助科研基本規范(試行)》(社科研字〔2026〕6號),以37條實操條款劃定人工智能在科研活動中的應用邊界。規范在總則中提出四項原則:人主智輔、提質增效、如實披露、安全合規,并明確適用于社科院工作人員(含離退休人員)及學生在科研活動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行為,凡在院屬期刊、報紙、網站、出版社等平臺公開發表、出版學術成果的,均參照執行。
對高校學生和初級科研人員來說,這份規范的意義不限于社科院內部。它提供了一個相對完整的判斷框架:哪些AI用法屬于"輔助",哪些已經越界。理解這10條禁用紅線,有助于在任何學術場景中建立更穩妥的合規習慣。
禁用紅線的定位:先理解"人主智輔"再談邊界
規范第二條第一項明確,科研工作者是學術思考、科研實踐和理論創新的主體,人工智能是重要的科研輔助工具;人工智能生成的相關內容須經使用者最終審定,由使用者負責。這一條是理解全部禁用事項的前提。
所謂"紅線",指向的不是"用不用AI",而是"把判斷權和責任交給誰"。規范鼓勵在事務性、輔助性工作中積極運用人工智能,同時在涉及政治方向、學術判斷、數據真實性、成果歸屬等環節劃出禁區。判斷一次AI使用是否越界,可以先問三個問題:最終結論由誰作出?生成內容是否經過實質核驗?使用過程能否完整還原?三個問題中任何一個無法回答,就需要重新審視操作方式。
十條紅線逐條拆解與自查要點
根據公開報道,規范列出10類嚴禁的AI輔助科研行為,從宏觀政治底線到微觀科研操作層層設防。以下按可操作的方式逐條拆解,并給出對應的自查問句。
涉及政治方向與價值導向的紅線
嚴禁利用人工智能生成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,或借助AI傳播錯誤政治觀點、歷史虛無主義等有害信息。
自查要點:生成內容是否涉及重大政治判斷、歷史評價、民族宗教議題?是否對AI輸出的相關表述做過逐句核驗?這類內容不能以"AI生成"為由免責,使用者承擔最終責任。
涉及數據與事實真實性的紅線
嚴禁利用人工智能偽造、篡改研究數據、文獻資料、引文注釋,或編造不存在的文獻、數據、案例支撐研究結論。
自查要點:AI給出的每一條引文、每一個數據、每一份文獻,是否都在原始來源中實際核對過?生成式工具存在"看似合理但實際不存在"的輸出傾向,未經核對的引用一旦進入論文,即構成學術不端。合規替代方案是:把AI用于文獻線索梳理,但所有引用必須回到數據庫或原刊逐條驗證,并保留檢索截圖或導出記錄。
涉及成果歸屬與署名的紅線
嚴禁將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直接作為本人研究成果發表,或未如實披露AI使用情況而將生成內容冒充原創。
自查要點:論文中哪些段落由AI生成、哪些由自己撰寫,能否逐段說明?規范第三條要求完整、如實披露工具名稱、版本、使用環節及生成內容,并留存提示詞記錄和原始輸入輸出等過程材料。合規做法是在投稿時按期刊要求填寫AI使用聲明,并在研究筆記中保存對話記錄與修改痕跡。
涉及評審與學術評價的紅線
嚴禁使用人工智能代寫論文、研究報告、項目申報書等科研文本,或用于同行評議、成果評審等需要獨立專業判斷的環節。
自查要點:AI是否參與了本應由本人完成的實質性寫作?是否被用于生成評審意見?代寫與輔助潤色的區別在于:前者由AI產出核心論點與論證結構,后者僅對已完成的本人文本做語言層面處理。評審類工作涉及保密義務與獨立判斷,不應引入AI。
涉及保密與數據安全的紅線
嚴禁將涉密信息、未公開數據、受保密約束的研究材料、個人隱私信息輸入人工智能工具。
自查要點:擬輸入的內容是否屬于涉密、內部、未公開或含個人信息?多數公網AI工具的輸入可能被用于模型訓練或留存于服務商服務器,一旦上傳即難以撤回。合規替代方案是使用單位批準的內網或本地部署工具,或對材料做充分脫敏后再處理,涉及保密項目的部分完全不使用外部AI。
涉及知識產權與學術倫理的紅線
嚴禁利用人工智能抄襲、洗稿、規避查重檢測,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。
自查要點:是否用AI對他人作品做同義替換、語序調整以降低重復率?這類操作不改變內容來源,仍構成抄襲。合規做法是把AI用于語言表達優化時,確保論點、論證與材料均來自本人研究,并規范標注所有引用來源。
涉及科研誠信與資源使用的紅線
嚴禁利用人工智能敷衍完成科研任務、應付考核評價,造成科研資源浪費。
自查要點:AI產出是否經過實質性的閱讀、驗證與再加工?如果一份研究報告的成稿過程無法復述,僅剩"輸入提示詞、復制輸出"兩步,就已經偏離了科研工作的實質要求。規范同時強調"提質增效",鼓勵把AI用在事務性、輔助性環節,例如格式整理、文獻信息歸類、語言潤色,而非替代研究本身。
從紅線到日常:一份可執行的自查清單
把上述要求轉化為日常操作,可以在每次使用AI后按順序核對以下事項:
- 主體確認:核心論點、研究設計、結論判斷是否由本人作出,AI是否僅承擔輔助角色。
- 內容核驗:AI輸出的引文、數據、案例是否逐條回溯到原始來源,并保留核驗記錄。
- 披露完整:是否記錄了工具名稱、版本、使用環節、生成內容,以及提示詞和原始輸入輸出。
- 材料安全:輸入內容是否涉及涉密、未公開數據或個人隱私,是否使用了合規工具。
- 歸屬清晰:成果中AI生成部分與本人撰寫部分能否區分說明,署名與貢獻是否真實。
- 目的正當:使用AI是為了提升研究質量與效率,還是為了應付考核、縮短必要工作量。
這份清單的價值在于把抽象原則轉成可勾選的動作。建議在項目開始時建立一份"AI使用日志",按時間記錄每次使用的時間、工具、目的、輸入輸出摘要和后續處理方式。留存過程材料不僅是規范第三條的明確要求,也是在被質疑時自證合規的最直接依據。
需要留意的適用邊界
這份規范是社科院層面的制度文件,直接約束社科院工作人員和學生,院屬平臺公開發表的成果參照執行。對社科院以外的高校學生,它不構成直接的強制性規定,但其中的原則和禁用事項與教育部、各高校及期刊出版機構對AI使用的普遍要求方向一致,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。
需要注意的是,各高校、各期刊對AI使用的披露格式、允許范圍、檢測方式可能存在差異,且相關要求仍在持續更新。在實際投稿或提交成果前,應以所在學校科研管理部門、目標期刊的最新規定和官方文件為準,本文所述內容基于2026年7月公開報道整理,具體條款請以社科院發布的規范原文為準。
對初級科研人員而言,更值得養成的習慣是:把AI當作需要被審視和記錄的合作工具,而不是可以替代判斷的答案來源。紅線之內,AI能顯著提升事務性工作的效率;紅線之外,任何便利都不足以抵消學術責任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