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學術期刊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監管從“原則倡導”轉向“操作要求”之后,高校學生投稿前最需要完成的,已經不是“要不要披露AI使用”的觀念問題,而是“如何把使用行為準確映射到期刊規則上”的執行問題。不同政策之間的差異,恰恰最容易出現在細節處:有的要求寫入投稿信,有的要求寫入方法或致謝;有的把披露義務覆蓋到寫作輔助,有的則明確不涉及研究過程中的AI使用。學生作者如果只記住一句“使用了AI就要披露”,卻不知道披露什么、放在哪里、由誰確認,仍然可能在投稿環節留下合規缺口。
規則來源與核心差異
ICMJE:以“人類責任”為基線的披露框架
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(ICMJE)的建議是多數生物醫學期刊制定AI政策的基準。根據其現行框架,期刊應在投稿時要求作者披露是否在提交作品的生產過程中使用了AI輔助技術,包括大型語言模型、聊天機器人或圖像生成工具。使用這類技術的作者需要在投稿信和提交稿件中同時說明使用方式。2025年的更新進一步細化了披露位置:如果使用了AI,在方法或致謝部分,或在期刊接受的其他部分,寫明使用了哪種工具及其用途。
ICMJE框架有兩個關鍵點值得學生作者特別注意。第一,聊天機器人不能被列為作者,原因是AI無法對作品的準確性、完整性和原創性承擔責任,而這三項正是署名資格的核心要件。第二,人類作者對包含AI輔助技術產生的任何提交材料負全部責任。這意味著,AI生成內容中若出現抄襲、數據錯誤或事實偏差,責任歸于署名作者,而非工具。
這一框架還包含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主動性要求:作者應當能夠聲明AI生成的文本或圖像中不存在抄襲。也就是說,作者不僅需要披露使用行為,還需要有能力對AI輸出進行實質性核驗。
Elsevier:政策底線是“負責且可問責”
Elsevier的政策表述更為直接:即使起草過程中使用了AI工具,作者也對其作品內容“負責并承擔責任”。這句話的規范含義是,AI參與不能成為內容出錯的免責理由。對于學生作者而言,這決定了自查時不能把“這是AI生成的”當作解釋,而應當把“我是否已核驗并確認這段內容正確”作為判斷標準。
Elsevier這一立場與ICMJE在責任歸屬上高度一致,但強調點更偏向最終署名者的問責屬性。在學生投稿場景中,這意味著投稿前需要形成可追溯的核驗記錄,而不是僅僅在稿件末尾加一句寬泛披露。
Taylor & Francis及其他期刊的補充要求
Taylor & Francis同樣強調作者必須審查和編輯任何AI生成的材料,并對其保持完全負責。JMIR的編輯政策則要求披露應詳細且精確,具體說明在科學工作和稿件準備期間將哪些任務外包給了生成式AI。這類表述提示了一個趨勢:披露內容越具體,越容易被期刊接受;泛泛地說“使用了AI輔助寫作”可能不足以滿足要求。
此外,部分期刊明確劃定了政策邊界。例如JACC的討論中提到,ICMJE已擴展其指導,但相關披露政策不適用于在研究進行過程中使用的AI。這說明同一篇論文中,AI用于文獻檢索、數據分析和用于撰寫討論部分,可能對應不同的披露義務。投稿前如果不區分使用場景,就可能把本不需披露的內容誤報,或把應當披露的內容遺漏。
適用場景的判斷框架
學生在自查時,建議先將AI使用行為拆分為三個主要場景,再逐一判斷是否落入披露范圍。
語言潤色與翻譯
使用AI工具對已完成的初稿進行語法修正、句式優化或中英文翻譯,屬于最常見的使用場景。這類使用通常被認為屬于AI輔助寫作,需要披露。披露時不必逐句標注,但應當說明工具名稱、版本或使用時間,以及用于潤色或翻譯的稿件部分。如果期刊僅允許披露“用于改善語言表達”,就無需把AI描述成參與了實質性內容生成。
數據分析與代碼生成
AI用于統計分析、代碼編寫或數據清理,是否屬于需披露的“生產提交作品”環節,取決于期刊政策的具體表述。ICMJE的核心關注點在“提交作品的生產過程”,如果期刊據此把AI輔助分析視為研究方法的一部分,那么應在方法部分說明。若期刊明確排除研究過程中的AI使用,則無需在AI寫作披露中覆蓋這一內容,但仍需保留數據分析過程的可復現記錄。判斷的關鍵是閱讀目標期刊的AI政策原文,確認其界定的“投稿披露”邊界。
內容生成與文獻綜述
使用AI生成段落初稿、撰寫摘要、整理文獻綜述,屬于披露義務最明確、責任最重的場景。此時披露不僅要寫明工具和用途,還應當確認AI生成內容中的引用、數據和結論均已由人工核驗。ICMJE要求的“無抄襲聲明”能力,在這一場景下尤其重要:AI可能生成看似合理但不存在的文獻,或復述了未標注來源的表述,作者必須逐條驗證后才能在投稿信中作出合規聲明。
披露位置與寫法
披露位置應當以目標期刊的投稿指南為首要依據。在期刊沒有明確指定位置時,可以參考ICMJE的通用框架:投稿信中說明是否使用AI及基本用途,方法或致謝部分提供工具名稱、使用范圍和具體任務。
投稿信中的披露可以簡潔,例如說明“本稿在語言潤色階段使用了某工具某某版本,作者已審查并確認全部內容并承擔全部責任?!狈椒ɑ蛑轮x部分的披露則應更具體,包括使用了哪種工具、用于哪一稿件的哪一部分、是否涉及數據或文獻生成。部分期刊提供標準披露模板,學生應優先使用期刊模板,而不是自行套用其他期刊的格式。
需要注意,披露內容本身不能由AI未經人工審核直接生成。作者在提交前應當確認披露陳述與實際使用行為一致,并且與稿件內容中的AI痕跡能夠對應。
投稿前自查清單
建議學生在提交前按以下順序完成自查。
第一,確認目標期刊的AI政策版本與生效日期。期刊政策可能在下半年更新,投稿前應重新訪問期刊官網或作者指南,記錄檢索日期和依據文本。
第二,列出本稿涉及的全部AI工具,包括免費版或付費版、插件類工具、嵌入在寫作軟件中的AI功能、以及AI輔助的文獻管理或翻譯工具。記錄每個工具的名稱、版本或使用日期。
第三,逐項標注每個工具在稿件中的作用,屬于語言潤色、代碼生成、數據分析、文獻檢索、圖表生成中的哪一類。必要時在稿件文件名或內部版本記錄中保留對應關系。
第四,根據期刊要求確定披露位置。若期刊要求投稿信披露,則在投稿信中寫入;若要求方法或致謝中披露,則按指定格式寫入。不得把披露內容只放在投稿系統備注欄,除非期刊明確允許。
第五,由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確認兩件事:一是所有AI生成內容均已由人工審查和編輯;二是稿件中不存在因AI輸出導致的未標注引用、虛假文獻或數據錯誤。確認結果應在內部記錄中留存,不一定要隨稿提交,但應可在編輯詢問時提供。
第六,檢查AI工具是否被錯誤列為作者,以及致謝部分是否已正確區分人類貢獻者與工具說明。署名和致謝是兩個不同環節,AI披露不能替代署名審查。
以上自查方法所依據的政策內容均有明確的檢索時間節點。ICMJE、Elsevier及各期刊政策會持續更新,投稿前應以期刊官網和出版機構最新發布文本為準。學生作者應當把AI披露從一次性的“投稿前補寫”轉變為伴隨寫作全過程的過程記錄。記錄越早、越具體,投稿時的自查就越容易,也越能經得起編輯和審稿人的追問。


